Published on 10-02-2019
今年中學文憑試(DSE)中文科閱讀卷,其中一篇考材取自台灣作家林黛嫚《孤獨的理由》,《試題專輯》提到,有考生把「媳婦」解作「妻子」。這一代部分考生受「普教中」影響,但是否單純一個理由可以解釋?
先看中港台對「媳婦」的用法。
香港︰指作兒子妻子,即是「新抱」。
台灣︰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相似詞是「子婦」,雖然引例中有指出1︰ 兒子的妻子。2︰妻子。3︰婦人自謙的稱呼,但按相似詞理解,其通用義是和香港一樣。
大陸︰其主要用法為妻子,兒子的妻子多作兒媳婦,如:《德國媳婦中國家》、《毛澤東兒媳婦邵華少將病逝》(來源:博訊新聞)、《媳婦說得是》、《養個閨女當媳婦兒》。
其實《孤獨的理由》原文是:「他對著迎面而來的一位婦人,對著從你們身後擦肩的男人,說:『這是我媳婦』」
文章較前位置已提到:「你側眼看他,和你丈夫相似的樣貌」,已經可見文中「媳婦」不會是「老婆」的意思,而且全面都在描述丈夫的父親,只要小心點,便不會理解錯。 考生可能是閱讀理解能力不足、也可能是習慣性取普通話義,不加思索,但理解能力歸根究底是缺乏文字溝通和閱讀量。
二次元的神農氏
某老牌大專畢業生,90後二次元文化愛好者,堅信萌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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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孤獨的理由》:http://orchid.shu.edu.tw/article/article.php?sn=178
-台灣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dict.revised.moe.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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