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鏢訊】限聚令加辣 體育處所須停業至8.4

Published on 07-09-2020

本港第三波疫情持續爆發,確診個案連續多日「破百」,情況令人擔憂。特區政府自年初起一直在其防疫抗疫工作中自製漏洞,例如專家早已質疑第三波疫情的指源頭來自豁免檢疫人士,但政府卻反指有關做法屬誤解;直到今日,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終表示源頭來自免檢疫人士的說法有實證支持,聲稱會嚴肅跟進。

到了明天(7月29日),市民的生活又需要再作調整。政府早前宣布進一步收緊社交距離措施,其中,所有食肆須全日禁止堂食,酒吧亦須繼續關閉;在公眾地方進行群組聚集的人數限制由四人收緊至二人。上述措施由明日起生效,為期七日至8月4日。

值得一提的是,政府修訂了《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由7月29日起,將體育處所及泳池納入為表列處所,並繼續要求所有表列處所停止營業至8月4日。

(圖片來源:Cave Darts Dojo)

根據政府的定義,「體育處所」是指:
1. 在設計上供用作進行室內或室外的體育活動(不論是否在陸上進行)的處所(健身中心、遊樂場所及泳池除外),而該處所是公眾可在繳費或不繳費下進入,或由任何會社、機構、協會或其他組織所經營;以及
2. 包括在球場、跑步徑、緊靠該球場或跑步徑的行人通道及觀眾看台。

因此,若根據上述定義,本港所有在目前市道慘淡下仍勉強經營的飛鏢道場,有機會被視為「體育處所」,須強制暫停營業七日;但若該飛鏢道場設置飛鏢靶或電子飛鏢機之餘,亦有售賣飛鏢用品的區域,後者能否繼續營運,則有待政府解說。

疫情期間,政府經常都呼籲市民包容、忍耐,配合各項防疫抗疫措施。鏢迷尚且可以忍受長時間不能到酒吧和飛鏢道場消遣,但這些場所又能否熬得過疫情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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